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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新媒体?关于新媒体的概念众说纷纭,但是大多数的理解可以归纳为建立在新的传播技术基础——网络技术、数字技术而进行的具有个性化、交互性、多媒体形态的信息传播载体。以下,我将说一下我自己的几点理解: 一、 新媒体之新永远都是相对的,不是绝对的。相对于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,广播是新媒体;相对于广播,电视是新媒体;而网络较之电视又成了新媒体。其实,新媒体并不是最近几年才提出来的,一个新的传播载体出现的时候人们都倾向于把它称为新媒体。谈到“New Media”的起源则要追溯到1967年,美国CBS技术研究所所长P·戈尔德马克(P· Goldenmark)发表了一份关于开发EVR(电子录像,electronic video recording)商品的计划,其中首次提出了“新媒介”(New Media). 1969年,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·罗斯托(E· Rostow)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中也多处使用New Media。自此,该词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迅速流行。 二、 新媒体之新还在于它延伸了人体的功能,关于这一点麦克卢汉曾提出“理解媒体——人的延伸”。广播在报纸的基础上开发了人类的耳朵,使得人们在收听新闻的时候解放了眼睛和拿起报纸的手,可以一边干别的事情一边听新闻;电视的产生满足了视觉对图片的需求,眼睛看到的不仅仅是文字;而现在以网络为代表的新一任的媒体将人的眼睛,耳朵,嘴巴以及手都动用起来了,基本上人的五官都已经被开发,人体功能得到极大程度的参与。因此,它受到人们的欢迎,因为这意味着被束缚器官的解放。 三、 新媒体之新在于它必须满足人们更多的需求,这一点在传播过程中的权力转移中体现的较为明显,但是区别于第二点身体机能解放的满足,这里更倾向于意识上精神上的满足。在传统媒体中,我们就像嗷嗷待哺的幼婴,等待着大众媒介的“告知”。而其实这个世界存在很多的“可能性”等待我们主动去挖掘,网络等新媒体提供给我们“挖掘”世界的工具。较之传统的四大媒体,新一类的媒体给了受众更多地主动权。受众可以主动的去了解更多自己需要的信息,同时发布自己希望跟别人“分享”的一些东西。我们不再是沙发土豆,我们改变了被动接受的地位,在自己的地盘上自己作主。因此,也有了“授众”概念的提出。正因为“授众”手中的权力,我认为新媒体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将推动社会的民主进程。 四、 最后一点要提到的是新媒体的另一个显著的特点——交互性。我们都知道大众传播过程中有一个理论是议程设置,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理论,需要考虑其背后错综复杂的政治,经济,文化背景。但是,有一点明确的是,作为社会主体的大众在这个过程当中的参与度是非常低的。而媒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,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“加速器”,它需要得到更为准确的来自底层的动向和信息。新媒体的出现给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真正“第一手”的资料,而议程设置总有隔岸观火的嫌疑。当然,中国现在的“授众”素质可能还需要引导才能达到一种“既有序又有效”的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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